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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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问题频发
日期:2011-07-08

食品添加剂被滥用

近期,频频爆出食品安全问题,从毒豆芽到染色馒头,从瘦肉精到牛肉膏,从毒奶粉到荧光爆米花,还有什么是我们能放心食用的,食品安全问题再次引起我们的关注,严管食品安全问题已经刻不容缓。

   如果天价罚款、终身禁入、失职坐牢等经由制度设计成为违法者的“家常便饭”,其治理效率,将比一事一查的救火式整顿高得多。

    4月21日,国务院召开全国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下发相关通知。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李克强在会上表示,要以“坚决的态度、过硬的举措、更大的力度”,重典治乱,加大惩处力度。 

    重典治乱,先得理清头绪,才能有的放矢。这次整顿部署,矛头直指食品非法添加行为,抓住了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背后的共性症结。回顾以往和近期案例,“非法添加”往往是罪魁祸首,不法商家和企业要么把非法添加物当食品添加剂使,如三聚氰胺、吊白块、苏丹红、瘦肉精等;要么不按规定量长期滥用食品添加剂,如着色剂、防腐剂、牛肉膏等。非法添加行为由来已久,蔓延甚广,在一些地方和行业成为潜规则。以“打击非法添加”作为食品安全整治的切入口,可谓找准了现实问题的焦点、难点所在。 

    重典治乱,更须打在痛处,才能发挥效力。食品领域的非法添加行为猖獗,一方面是因为规范缺失,我国目前大小企业生产上千种香料,却只有40多种国家标准,相关标准的缺失导致监管存在盲区,“一滴香”和“牛肉膏”背后的糊涂账就是突出例子。所以,这次整治提出完善食品添加剂标准,今年年底前制定并公布复配食品添加剂通用安全标准和食品添加剂标识标准。 

    另一方面是因为惩处不力,违法违规所得与成本严重失衡。靠非法添加牟利的不法商家和企业赚得盆满钵满,而其所受惩罚常常无关痛痒。《食品安全法》的惩罚性条款,大多是罚款、吊销证照之类,许多食品违法行为,往往是罚款了事,助长了一些人“拿钱消灾、罚比赚少”的侥幸心理,也在无形中形成“违法者得利、守法者吃亏”的病态市场规则。食品安全问题如此突出,但又有多少谋人钱财、害人性命的不法分子受到了应有制裁?又有多少失职渎职的监管人员受到了严肃问责? 

    由此看来,这次整治强调切实改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切中时弊。这次整治部署既提出要对非法添加的商家快查快处,又明确了对涉案政府工作人员的惩处措施。这两个方面的重拳打下去,违法成本将会水涨船高。从长远看,这不应只是一时之计,而应尽快加以法律化、制度化,用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生命无价等标准重塑日常监管体系。如果天价罚款、终身禁入、失职坐牢等经由制度设计成为违法者的“家常便饭”,其治理效率,将比一事一查的救火式整顿高得多。 

    无论是国办下发的通知,还是领导人的讲话,“严”字的出现频率都极高,这表明政府在食品安全领域励精图治的决心和信心,也是对百姓的一种承诺。不过,面对公众期待和重重挑战,“吃得安全、吃得放心”依然任重道远,这次整治部署固然让人振奋,但更为关键的是另一个字:“实”。